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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噪声污染管理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日     浏览次数:856 ℃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保证居民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近段时间,市住建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以及江门市有关噪声污染管理规定,我市对建筑施工噪声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规定在市区内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以及锤击桩机。

蒸汽桩机和锤击桩机在施工作业时噪声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这个月中,我市市区内一楼盘施工时,就使用锤击桩机,锤击桩机施工时噪声大,还产生大量的黑色浓烟,污染周边环境。

市住建局建管股股长谭人任跟记者说,《通知》出台后,如果市区内的施工方确实需要使用这两种桩机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核验通过后才可在合理时间段内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上午8点至中午12点,下午2点至晚上8点。

另外,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也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并获得批准,才可施工作业。市住建局建管股股长谭人任表示,如果的确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或者地质条件的限制,需要采用以上工艺或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需要报住建局,经过技术把关之后,同意,才报环保局。两个单位都同意后,才可以采用这种工艺。就算同意采用这种工艺,他们也会严格限制施工时段,而且施工方在施工前要发公告,告知周边的居民。

市住建局以及市环保局这次联合出台的《通知》,还规定了建筑施工工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其中白天是70dB(A),夜间是55dB(A)。

如果大家发现有工地违规施工,可以通过12345政府热线或直接拨打住建局建管股5525858这个电话反映和投诉。

市住建局建管股股长谭人任表示,他们一旦收到投诉,会马上派专人到工地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就会发出整改通知,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他们就会发出停工通知,甚至作出行政处罚。

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出台后,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内的一个建筑工地见到,两台打桩机正在作业。他们使用的是液压式压桩机,它的作用原理是利用静压力将预制桩逐节压入土中。这种桩机主要适用于软土地区、城市中心或建筑物密集处的桩基础工程以及精密工厂的扩建工程。

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跟记者说,考虑到工地周边有很多居民楼,为了避免施工期间对工地附近群众造成噪音干扰,他们选用了液压式压桩机,同时,这种设备还有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优点。

现场施工人员还介绍,去年10月,他们在工地配置了除尘雾炮机以及在周边安装了喷淋装置,降低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通讯员:周婉华 陈舒文 容月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