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质监局于2012年12月31日开始依法对我市食品企业生产的应节食品和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是否使用未经索票索证的原辅料加工食品、是否按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是否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是否开展食品出厂检验等,依法对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7家次,出动人员81人次,抽取样品18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未发现有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暂未发现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市质监局/郑健忠)
审编:陈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