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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简报2014年第18期(总第54期)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8日     浏览次数:779 ℃   

我市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文明出行活动

    12月2日上午,由台山交警大队会同市文明办、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司法等职能部门在台山汽车总站站前广场举办的一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大型签名活动。
    300多人在写着“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的鲜红横幅上写下名字,承诺安全文明出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创文办主任傅文锐同志在活动中作讲话,希望大家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行为习惯,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本次活动以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展示“201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招贴板、派发宣传单张、签名承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据了解,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台山交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加强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建设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使行人、非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12.2”主题宣传活动得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