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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开课啦!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活力之源——自由)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9日     浏览次数:814 ℃   

引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正确认识和把握这“24个字”的基本涵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前提和基本要求。只有当大家都将这些基本问题理解了,才能产生认同、认知和践行的自觉性。因此,“文明台山”网站将推出【社会核心价值观】专栏,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逐一进行解读,解读共分为十二期,每期均从每组词句内容的释义结合历史典故进行阐述,以飨读者。


现在请跟我们一起来解读吧!
Let’s go !!!

【第五课】自由——社会活力之源

自由是社会活力之源,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属性。
 

我们倡导的自由,不是少数人的、形式上的、虚伪的自由,而是绝大多数人的、实质上的、真实的自由;不是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受到法律和规范制约、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自由;不是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承受能力的自由,而是与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的自由。社会主义的自由,不只是追求物质生活的改善,更重要的是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机会,使每个人都能人生出彩、梦想成真。

【历史典故说自由】


梅岭三章

1934年10月,伤势严重不宜远行的陈毅率领众战士转战赣粤交界地区。遭到国民党部队的疯狂反扑,经过艰苦卓绝的转战,陈毅等人于1935年来到梅岭。在这里度过了三年的游击生活。1936年冬,陈毅的旧部下陈海叛变了,他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诱骗陈毅等同志下山。当他们距离交通站只有三四十米远时发现了危险,最后在一名妇女的帮助下撤回梅岭,潜伏在莽丛20多天。敌人由于搜捕不到便放火烧山。因为担心不能脱险,陈毅在危险关头写下了《梅岭三章》,冀望“人间遍种自由花”。在陈毅的身上,自由就是革命的胜利,人民的解放。他为了换取天下人的自由,宁可选择牺牲个人的自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获奖作品展】

三等奖获奖作品:《侨乡新台山》

作者: 邹珊珊

三等奖获奖作品:《台山创文》

作者:陈金爱

来源:台山市文明办、广东文明网、人民网图解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