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级文明单位(第二次)测评
“红黑榜”的通报
为了提高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进一步规范江门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工作,根据《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市文明办于8月21日至26日对全市38个江门市级文明单位进行2019年第二次测评,现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请被测评的文明单位迅速对标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献策,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备注:
1.排名前三名且分数高于85分列入红榜(如分数相同排名并列第一的统一列入红榜);
2.排名末三名且分数低于85分列入黑榜;
3.江门市级文明单位下一次测评时间为12月下旬;
4.问题清单已通过OA下发,联系电话:5508525。
台山市文明办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