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督作用,市创文办将成立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明监督员队伍,现面向社会招聘文明监督员50名。
一、资格条件
(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书面表达能力,会使用计算机、手机微信等新媒体。
(二)有良好的文明素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能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职业不限。
二、职责和义务
(一)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身边不文明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全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交通秩序、社会管理等方面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
(二)了解、收集市民对创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的文明程度建言献策。
(三)积极参加市创文办召集的义务监督员工作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工作方式
收集整理相关创文建议和日常不文明情况,通过政府热线平台(12345)、手机关注“台山微市长”微信公众号或者电脑登录http://12345.jiangmen.gov.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四、录用和待遇
(一)社会文明监督员组成人员在报名人员中择优选录,并发给“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明监督员”聘书,聘用期为一年。
(二)社会文明监督员工作补贴每人每年300元,组长补贴每人每年400元。市创文办每季度评选30名“优秀社会文明监督员”,每人奖励300元。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1日截止。
六、注意事项
有意向报名的群众可登录台山文明网http://cw.ts-cd.cn/或者关注“文明台山”微信公众号,了解详细情况,并下载填写《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明监督员报名表》发至市创文办邮箱。
联系人:黄毅峰、陈深钱 邮箱:tsswmj@126.com
联系电话:5529472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