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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吹起创文号角 力争2015年成为省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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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主要分两步走,一是2013年获得‘广东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二是2015年获得‘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实现创文目标。”昨天(5月16日),台山市委书记谢伯欣在台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发出了号召。
据悉,台山市结合自身实际,把创文九大任务119项内容326个测评标准的工作分解到该市有关市领导、各镇(街、场)和市直部门单位。
台山市市长张磊在动员大会上说,通过创建省文明城市,能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带动经济加快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因此,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事关经济发展、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
谢伯欣强调说:“我们看到,我市目前的条件与省文明城市的标准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薄弱环节,比如城乡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文化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功能还不完善、社会管理还不到位、市民素质差别较大等。这些就是影响和阻碍我市全面协调发展的障碍和不利因素,我们需要在创文活动中乘势而上,加快克服和消除。”
同时,在创文中,要把握好“五个原则”:坚持服务经济,坚持群众满意,坚持群众参与,坚持教管结合和坚持面向基层。同时,要突出“五个重点”,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强化城市综合管理。
“我市县域经济载体必将大大提升,以运营城市为重要内容的城市经济,尤其是创文形成的城市品牌所带来的无形资产将由此形成并壮大;城乡环境必将大大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必将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也必将有力推动我市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等各项建设的开展,为社会祥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持和政治保证,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发展提供新的源泉和动力,最终造福我市、造福人民群众。”谢伯欣说道。(江门日报记者/陈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