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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创建文明城市 共建和谐幸福家园──致政协委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7日     浏览次数:1108 ℃   
 

各位委员:

    丰稔龙年留喜气,小康蛇岁溢春潮。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鲜花盛开,绿满枝头。人们徜徉在侨乡城市,感受着文明进步带来的变化,享受着城市生活的美好。现在,我们有一件牵动人心的大事:实现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目标。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进而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带动经济加快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们既是这座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和创造者,更是城市文明的享有者和受益者。我们的肩头比其他市民朋友更多了一份责任和担当。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委员要积极投入这项事关经济发展、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
    一、政协委员要成为自觉投身创文活动的“带头人”。带头宣传创文工作的重要目的和意义,广泛宣传创文的标准和要求,努力把文明创建内容和健康环保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积极传播文化文明,努力营造出一种“人人是形象、大家齐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二、政协委员要成为创文活动的“榜样”。自觉带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环保习惯、文明习惯,主动使用文明用语及规范的礼仪、礼节;发挥自身特长,踊跃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大力支持城市环境建设。
    三、政协委员要成为创文活动的“楷模”。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各项义务,文明行车,远离酒驾,自觉维护城市良好的交通秩序、建设秩序、管理秩序、社会秩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政协委员要成为创文活动的“监督人”。主动纠正和制止各种不文明现象,对污染环境、乱贴乱画、肆意穿行、私搭乱建等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努力弘扬科学、文明、和谐、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政协委员要成为创文活动的“引领人”。把创建热情转化为具体有力的创建活动,在创建工作中树立大局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协作意识、民主意识、推动意识,引领各自企业做好文明生产、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管理,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使自己的企业和单位率先成为文明单位。
    建设温馨和谐、文明幸福的家园,营造文明的社会风气,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让我们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投身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为建设美丽幸福台山作出各自的贡献!


政协台山市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