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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违法建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6日     浏览次数:1426 ℃   

为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江门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市委、市府工作统一部署,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建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10月23日下午,开展了首次统一清理拆除行动。

当天下午,市百日攻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6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了联合执法,开始对石花山公园周边的四宗违法建设进行清拆。江门市住建局执法分局相关领导到现场对整治工作做了指导。在行动中,拆除了石花山钓虾场乱搭建构筑物和水库边违建房屋一间,拆除面积共1200多平方米。市城管局城监大队执法人员表示,经过前期摸查,目前城区已确定违法建设33宗,面积7600多平方米,年底前要全部完成清拆。

据了解,我市违法建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时间将持续到年底。整治范围包括:未经城乡规划许可,影响城乡景观,存在质量、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物,以及户外广告牌等其他设施;影响生态环境、市民生活公共空间、重大发展规划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建(构)筑物;列入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治理、公路控制区、风景名胜(绿化)保护区等专项工作整治范围的违法建(构)筑物。其中,对列入清拆任务的违法建(构)筑物,属正在建违建的,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景观容貌秩序的,10月底前完成清拆。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将这次违法建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与“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河道“五清”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全面整治。按“属地治理、事前防范、依法行政、联防共治”原则,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实现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通讯员:朱文星 邬丹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