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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组织开展2016年春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5日     浏览次数:911 ℃   
    为保障2016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1月20日,台山市食安办组织农业、渔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的领导和食品监管人员开展了2016年春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共分两组,第一组由陈翠芹副市长亲自带队赴食品生产、流通和生猪屠宰环节开展检查;第二组由农业局陈钊华副局长带队赴食用农产品生产、水产养殖环节开展检查。两组共检查了台山市奇香食品有限公司、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台城分公司、台城新宁农贸市场、台山市天安商贸有限公司、台山市三合镇良丰养猪场、台山市久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种养环节是否违规使用农药、是否落实检验检疫和瘦肉精检测要求,水产品生产环节是否非法使用“两药”(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食品经营环节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和变质食品的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抽取了蔬菜、食用植物油、卤汁等7个样品,使用检测设备对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有机磷、罂粟壳等17个项目进行了快筛快检,所检的品种均呈阴性。从检查情况看,各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能够较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整体情况较好,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监管责任部门将督促其及时整改,以确保各环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检查中,陈翠芹副市长强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旦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依法处置。各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应节食品的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使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台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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