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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斗山所开展集体食堂监督检查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日     浏览次数:797 ℃   

    为进一步增强集体食堂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市食药监局斗山所执法人员及时开展辖区重点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并督促受检单位张贴公布责任人名单,接受监督。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8户,张贴食品安全责任海报16份。
    一是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围绕集体食堂许可管理、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采购与储存、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关键内容进行督导和检查。此次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内外部环境卫生条件较好,食品留样工作落实完善,且均建立了食品安全公示栏,亮证经营。但也有部分食堂存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操作人员未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及佩戴口罩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二是约谈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名单张贴上墙。明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禁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集体食堂,严禁转包行为。要求责任人树立“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总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担负着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需不断加强从业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斗山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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