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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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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检验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近日,由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门市教育局五人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现场问询等方法了解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情况与成效。
督查组首先随机抽查了我市嘉美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以及鹏权中学食堂,重点检查其硬件设备设施及进货查验记录、采购索证索票等软件制度建设。随后听取了我局梁少芬副局长的相关工作汇报,重点了解我市学校食堂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网络化管理实施、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以及诺如疾病防控等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立足本职职能,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全面推行学校食堂网格化管理,公示权责,责任到人;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积极推行“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现已初步完成6家江门市示范学校食堂的创建工作;推进我市“明厨亮灶”“食品溯源体统”等创新型监管模式,目前已有8间学校食堂进行 “明厨亮灶”升级改造。
督查组对我市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提出加强下一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风险评估,并对我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局继续推动食品安全网络化管理、示范学校食堂建设以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科学监管水平。(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