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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街道举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     浏览次数:1318 ℃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署,10月24日上午,由江门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宣讲团,来到台城街道,在街道办会议中心举行宣讲报告会。报告团成员结合实际,用生动的事例阐述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城乡社区“两委”干部和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共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宣讲会上,江门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梁锋副主任作了题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报告。他结合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从宏观到微观,向大家系统地讲解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基本途径等三方面内容。他提出,个体要从爱国、诚信、友爱等方面出发,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各基层单位要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将其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
        台山市新宁中学党支部副书记余炎权以“扬厚德之风,育优质人才”为题,结合现时新宁中学的办学模式、办学宗旨,作了新宁中学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的经验发言。台山市人民法院副庭长黄小英也作了《一名法官的承诺》的报告,她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出发,以朴实的语言,讲述了自己如何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宣讲活动,是今年省委、江门市委和台山市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举措,旨在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讲清讲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而 此次的宣讲报告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示范引领和学习榜样人,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受教育、倍受鼓舞。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积极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扎实、务实地开展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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